香港耀东集团 中国野生动物保护基金会

 关于我们


About Us

基金会简介

中国野生动物保护基金会是一个由中国民政部登记并主管的基金会机构。


本基金会坚持中国共产党的全面领导,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为党的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本基金会遵守《基金会管理条例》、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爱国主义精神,遵守社会道德风尚,自觉加强诚信自律建设,旨在为野生动物保护贡献一份力量!

理事会

中国野生动物保护基金会的决策机构是理事会。


第一届理事由业务主管单位、主要捐赠人、发起人分别提名并共同协商确定。


理事会每年召开至少2次会议,理事会会议由理事长负责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当制作会议记录。形成决议的,应当当场制作会议纪要,并由出席理事审阅、签名。




监事

监事由主要捐赠人、业务主管单位分别选派。


监事依照章程规定的程序检查中国野生动物保护基金会财务和会计资料,监督理事会遵守法律和章程的情况。


监事列席理事会会议,有权向理事会提出质询和建议,并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以及税务、会计主管部门反映情况。